2006年11月22日,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杨祎介绍,四川的6个试点包括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和贷款子公司各2个,分布在仪陇县金城镇、北川县通口镇、仪陇县马鞍镇、平武县龙安镇、阆中江南镇和苍溪县文平村。 “四川上报了11个试点,银监会最终批准了6个。”杨祎说,“通过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调查,试点都是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或不充分的地区。” 据四川银监局的相关人士介绍,四川省的村镇银行和贷款子公司拟于2~3月份落实发起人并开始筹建,争取7月份前挂牌开业;农村资金互助社将于3月份开始启动,9月末结束。第二批试点从2007年10月份开始,再适当扩大三类机构试点范围。 “这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筹建申请,由当地银监分局受理,省银监局审查并决定;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审查并决定,最后到银监会报备。”杨祎说。 看了以上报道,我很高兴,但同时也有不少疑问:贷款有什么条件,用什么做担保?程序怎样?要让这些钱真正用到农村建设上,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是好事。相信相关部门有了具体规定,能否将这些规定透明化?